随着春节的临近,年味渐浓,不少市民开始为年货做准备。各大商场采购气氛也日趋浓厚。但一些问题商品也伺机混迹其中,欺诈消费者。据统计,进入1月份以来,瑞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已接到年货类投诉12宗。在此,瑞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新年消费警示,提醒市民购买年货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注意食品质量安全性。消费者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好、诚信度高的商场、超市以及食品安全示范店等场所进行购买年货。年货展销会最近也很红火,市民切记要选择规模较大,且公布主办方及各摊位商家名称的正规年货展销会,谨慎参与一些街头农产品联展,以免买到存在安全隐患的年货。
二要查看包装标识完整性。消费者要选择购买产地、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识等标签齐全的商品。对商家宣称的“绿色食品”,消费者要看清食品的外包装上有无绿色产品标识,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宣传。同时还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有粗糙破损、开封、漏气、肿胀、异味、感官异常等现象,对存在上述现象的食品建议不要购买。
三要慎重购买散(裸)装食品。消费者在购买散装食品时,不光要查验大包装和小分包装上标签内容与食品是否一致,还要查看食品合格证明。同时要认真查看放置散(裸)装食品的储存条件和环境。
四要小心选择冷藏食品。冷藏食品在购物场所也因放置保存条件不同,也会腐败变质而完全失去食用价值,误食后还会引起食物中毒。消费者在购买鱼肉、猪肉、鸡蛋、豆腐、豆腐干等食品时,如发现食品有异味,色泽不新鲜、表面污秽、有黏液等情况的食品请不要购买。
五要坚持理性消费理念。商家往往以所谓“直销价”、“惊爆价”、“全市最低价”、“买一送一”和“厂价销售”等吸引消费者眼球的宣传口号进行促销,年货展销会上也会出现许多包装精致的全国各地土特产。消费者在购买时,最好向经营者问清产品的特点、食用方法、保存期限,根据需要合理购买,避免为了贪图便宜和尝鲜而盲目消费,造成浪费。同时,要谨慎购买与市场差价太大的商品,不排除部分商家就是利用低价幌子抛售积压陈货、滞销食品、残次食品或保质期临近食品,有的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
另外,由于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网上买到各种各样的年货,网购年货也越来越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瑞安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网商的信誉度和查看商品的包装标识。
无论是实地购买还是网络购买年货,都要注意索取发票或购货凭证并保存好,以便发生消费纠纷后,提供证据。发票或购货凭证要载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价格、购买时间等信息,并注意保存发票、购货凭证,以备作为维权的证据。
瑞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号消费警示:擦亮眼睛办年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