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瑞湖路(瑞湖桥)改建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于2015年2月5日至2016年3月30日对瑞湖路(瑞湖桥段)实施交通限制,实行半封闭及限高通行。请广大驾驶员按交通指示标志行驶,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
限高时段及高度:
1.早上5时30分至晚22时,限高为3.3米。
2.晚22时至早上5时30分,限高为2.8米。
关于对瑞湖路(瑞湖桥)实施交通限制的通告
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瑞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