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害人亦害己,饮酒过量太伤身,劝酒不当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年关近应酬多,拉响酒精警报!
■记者 黄丽云 通讯员 郑悦慧
快过年了,各种聚会也多了,喝酒助兴自然免不了,但千万不要喝过头。去年我市共发生酒后开车伤人交通事故12起,致3人死亡;一位急诊医生平均每月要接诊5例因饮酒突发疾病者;酒桌上劝酒亦要适度,不当劝酒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醉酒开车害人害己
去年查处醉驾案件562起
5名公职人员丢铁饭碗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这个标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形象的比较,酒精含量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10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也就是说,喝一杯啤酒就是酒驾,喝上半斤白酒或者3瓶啤酒可能就是醉驾。
据市交警部门统计,2014年,我市共查处醉驾案件562起,其中刑事拘留506起,已判刑428起。在562起醉驾案件中,有5名公职人员,其中1人还是律师;酒后开车发生伤人交通事故12起,致3人死亡。
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查酒驾行动中交警遇到不少“奇葩”“红脸司机”,他们或肇事逃逸,或在遇交警检查时洋相百出,闹出不少笑话。
醉驾撞车又撞人
去年8月21日晚上,徐某醉酒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从南滨街道阁巷驶往市区方向。19时38分许,车辆行经南滨街道塘头村地段,车头右前角碰撞停放在路边贩卖海鲜的人力货运三轮车,随后又碰撞行人林某,致林某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徐某驾车逃逸,后被追来的群众控制。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8毫克/100毫升。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为逃避检查跳河
去年9月4日晚,交警安阳中队在市区罗阳大道塘河北路路口设卡查酒驾。23时20分许,一名男子为逃避交警检查,在距离卡点几十米的地方突然将车停下,打开车门,从桥上跳了下去。十余位民警立即过去救援,但是男子全都不理会,连救生圈也不要。大约半个小时后,该名男子游到了望湖家园小区附近,总算靠了岸。一直沿岸紧跟的民警马上将他控制住,而这个地点离他“跳河”的地方,已有100多米远。
据了解,该男子姓陈,本地人。经抽血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33 毫克/100毫升,已属于醉酒驾驶。陈某依法被刑事拘留。
类似的事情还发生在10月30日晚。当时,交警莘塍中队在莘阳大道(明镜公园)卡点查酒驾。20时21分,张某发现交警设卡,便弃车跑进明镜公园里,逃跑途中被加固树木的铁丝绊倒,滚进了人工河中。十多分钟后,张某往对面的岸上爬,被蹲点的交警查获。经抽血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5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张某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罚款2000元。
借酒疯上演闹剧
去年7月13日傍晚,一辆三轮摩托车与一辆QQ轿车相撞,三轮摩托车车主李某满身酒气,还借酒疯“撒野”,拒绝配合交警执法。无奈之下,交警请来派出所民警帮忙,最终,李某被民警捆绑后强制押上警车。在警车上,李某还试图抢夺方向盘。最后,在民警的控制下,他被带往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7毫克/100毫升。次日,他因醉驾被依法刑事拘留。
遇到查酒驾,不仅男的会撒泼,女的亦然。10月16日晚,交警塘下中队在飞凤大桥附近设卡查酒驾。20时30分左右,一辆轿车在卡点前转弯准备拐进小路,被民警拦下。一名中年女子从车上下来,踉踉跄跄地向车尾方向走去,称要上厕所。民警闻到她一身酒气,准备将她带回卡点做呼气式酒精测试,她非但不配合,还一直叫喊:“我没喝酒,我想去厕所,你们再这样我就就地解决了。”
在周边居民与民警的劝说下,女子接受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46毫克/100毫升,已涉嫌酒驾。女子知道结果后,再次要求民警放她去上厕所,民警让她签了测试单,便让她先去厕所,哪知她趁机溜走了。民警依法扣留女子所开的轿车,并查出她曾于3月因醉驾被法院判处过拘役。
小酌怡情大酌伤身
一位急诊医生
月均治疗5例酒后突发疾病者
去年8月的一天深夜,一群年轻人架着一名小伙子来到市人民医院挂急诊,焦急地说:“喝多了,整个人晕了,吐得特别厉害。”
被架着的那名小伙子面色惨白,双眼紧闭,怎么叫也叫不醒,不时地还要呕吐。
原来,这名小伙子和高中的一帮同学聚会,酒量不好的他,喝完啤酒后,又喝了一杯白酒。喝完之后,大家决定“转战”KTV。但是到达KTV没多久,他就晕倒在地上,随后开始狂吐。
由于夜间急诊没法做胃镜等检查,医生只能给他开保护胃黏膜、缓解醉酒的吊瓶。
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张医生表示,急诊室里经常会接收酒后突发疾病的患者,就他个人而言,平均每月大约就有5例。接近年关,这样的患者更是有明显增加的趋势。
张医生说,很多人喝多了以后,认为把东西吐出来会舒服一些,有的甚至故意催吐,实际上非常危险。长时间、剧烈地呕吐,会拉扯到食道内的组织,对消化道造成一定的损伤。而且患者如果在睡着了或者昏迷的时候呕吐,容易发生呛咳,导致窒息。还有一些年轻人本身患有胃溃疡,自己却全然不知,仍在酒桌上拼酒,结果导致胃穿孔。此外,短时间内大量喝酒,高浓度的酒精刺激容易引起溃疡边缘的胃黏膜重度增生,胃酸疯狂分泌,增加出血的风险。
劝酒不当小心“惹祸”
酒桌上的这些行为
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因劝酒
他们赔了6.5万元
去年11月,市民陈某到朋友家吃饭,喝酒打通关,酒醉倒地,最后在家中猝死。其家属将同席的相关人员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后经调解陈某家属获补偿6.5万元。
岁末年终,正是亲朋好友相聚畅饮的时节。然而在我国的“酒文化”中,“劝酒”也是一个独特的环节。尤其是作为东道主,往往将敬酒、劝酒作为一种礼节。但是,同饮人不当劝酒、灌酒引发人身损害,也会产生法律责任。上面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酒桌上,哪些行为会产生法律责任呢?记者咨询了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
共同饮酒人
负有“劝阻义务”
由于工作的原因,不少人应酬特别多,饭局上难免会喝上几杯。饭局散场后,一些人会开车回家,同桌的人觉得问题不大,也就不加以劝阻。实际上,如果他在喝醉酒后开车发生交通意外,而酒桌上又没有人劝阻他不要酒后驾车,劝酒人和同饮者亦需要承担责任。
“对于那些喝多了已经丧失自我照顾能力了,但还要自行回家的人,我们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义务,如果明知其独自回去会有危险而放任该行为发生,那么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肖成飞说。
肖成飞表示,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因此,我们要极力劝阻,以免发生触犯刑事责任的行为,而且阻止酒后驾驶也可避免危害行为的发生。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
强迫性劝酒
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酒桌上除了有“劝阻义务”外,如有强迫性劝酒现象,也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肖成飞解释,劝酒本身并非违法行为,但劝酒不当则可能构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劝酒者应意识到被劝饮酒者饮酒过量会导致身体受伤甚至死亡,明知他人已无力承受,仍过度向他人劝酒,就构成民法中常说的过错,这种过错与过量饮酒者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有一定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