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4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2014年,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反腐倡廉机制创新,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瑞安滨海新区等8个单位“2014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塘下镇纪委等6个单位“2014年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薛孝永等28位同志“2014年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及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瑞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瑞安市委瑞安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2014年度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8个)
瑞安滨海新区 湖岭镇
安阳街道 莘塍街道
市人民法院 市经信局
市公安局 市安监局
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6个)
塘下镇纪委 高楼镇纪委
市直机关纪工委 市委党校纪委
市审管办纪检组 市国税局纪检组
三、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28名)
薛孝永(瑞安滨海新区)
舒定来(塘下镇)
谢炳辉(陶山镇)
陈 健(湖岭镇)
张必林(高楼镇)
黄 云(安阳街道)
黄微微(玉海街道)
郑行知(东山街道)
洪志坚(莘塍街道)
张 伟(仙降街道)
朱余同(南滨街道)
周新弟(市人民法院)
李前锋(市人民检察院)
方仕林(市直机关工委)
胡梅玲(市委党校)
朱锡清(市经信局)
王万君(市教育局)
陈依娜(市公安局)
赵微雅(市司法局)
吴继松(市海洋渔业局)
薛翔晔(市安监局)
孙锦善(市审管办)
李丽娜(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
程翔祥(市国税局)
张 矛(市纪委〈监察局〉)
张 炯(市纪委〈监察局〉)
高 侃(市纪委〈监察局〉)
王德捷(市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