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下月可少还贷款了吗?
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自今年3月1日起同步调整。
自2015年3月1日起,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维持0.35%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现行的2.35%调整至2.10%。
自2015年3月1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3.75%调整至3.50%;五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由4.25%调整至4.00%。
每个月可以少还多少?
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80万分30年还清为例,按原公积金贷款年利率4.25%计算,每月需等额还款3935.52元,30年共还利息616786.89元;按调整后公积金贷款年利率4.00%计算,您每月需等额还款3819.32元,30年共还利息574956.05元。因此,此次贷款利率下调之后,每月将少还116.2元,总利息将少还41830.84元。
下个月是否就少还款了?
“如果是去年就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下个月还款是不是就可以降低了?”对于这个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回答如下。
在今年3月1日前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要等到2016年1月才可以减少还款金额。而3月1日之后发放贷款的市民则马上可以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
(记者 陈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