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收条去起诉
能要回钱吗?
市民黄先生:我手上有一张收条,上面写着“陈某某欠我壹万伍仟元钱,年利率15%”,我能拿着这个去告他,让他还钱吗?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答: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你主张陈某某欠你1.5万元,并要求他偿还,提供的主要证据是一份收款凭证,凭证上虽注明了利率,但并不因此就能得出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必然结论,而且该凭证并不明确为欠款凭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你所举的“借条”存在严重缺陷。
一份完整的借据所起的作用不次于一份十分完备的格式合同,有着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借条是借入人向出借人借取钱物或进行其他民事行为时,向出借人出具的书面凭据。而收条是有法律上的理由予以接收的人接收财物后,给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据。一份完整的借条应当包括4个要件:借债主体、被借主体、所借内容以及归还时间,当然还包括签名及时间等内容;收条则应包括5个要件:交纳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内容以及交付时间。这些内容反映在有关正规单位制作的填充式的条据上,使人一目了然,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关系十分明确。
综合以上考虑,基于证据的要求,法院无法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记者 林长凯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