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问题突出就巡查哪里
我市出台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方法
本报讯(记者 欧苗苗)昨日记者从市委办获悉,我市制定出台《瑞安市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办法(试行)》,将开展规范化、常态化的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哪里问题突出就巡查哪里,哪里群众信访多就巡查哪里,及时发现、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村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巡查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首先集中力量对村级组织、村干部以及村级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巡查取得阶段性成效后,逐步延伸到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
据悉,全市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市巡查工作协调小组,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称“市巡查办”),组建4个巡查组,每组由3至7名巡查专员组成,组长、副组长以及专员从有关单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和在职工作人员中抽调,实行“一年一授权”,定岗定人,集中办公。
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镇街年度考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巡查的
主要内容
农村“三资”管理处置等重点环节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以及村干部报酬、招待、外出学习考察等非生产性开支违规问题;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规买卖、出租集体土地、房产和侵占、挪用、私分征地拆迁补偿款,利用村级工程建设项目、集体经济项目为自己和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侵占、截留、挪用、私分、骗取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金、强农惠农补助资金及城乡低保、救灾、社保、医疗等专项资金的问题;
违反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五议两公开”、村级“三务”公开等有关制度规定的问题;
以拉票贿选、暴力威胁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侵害村民民主权利的问题;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
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贿赂、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违纪违法问题;
参与黄、赌、毒和迷信、邪教活动,介入宗族宗派纷争,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涉嫌寻衅滋事,阻挠、妨碍属地工程建设,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问题;
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处置和化解,越级访、群体访、缠访等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其他需要巡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