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采矿石 为法不容
塘下凤士非法采矿案2人被刑拘1人取保候审
2013年6月以来我市已查处非法开采案74起刑拘15人
■记者 缪星象 通讯员 蔡晓旭 郭传兴
塘下镇罗凤凤士村一废弃矿山遭非法越界超量开采,数量巨大,2013年年底,市国土资源局接到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下来的相关信访件,当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并通报市打击非法采矿联合办公室(打非办),启动联合打击。市国土资源局经过细致调查,艰难取证,于2014年8月份在取证环节获得重大突破,并将案情移交公安部门,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对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进行鉴定。昨日,记者从我市公安部门获悉,该案目前已刑拘两人,取保候审一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
市打非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法采矿整治工作,2013年6月抽调国土资源、公安、安监、农林、工商、路政、运管等7部门共18人,成立了市打击非法采矿联合办公室,专门负责打击整治工作。
2013年6月市打非办成立至今,共开展执法行动220次,出动人数10172人次,查获非法开采作案工具157台,共查处非法开采案件74宗,其中移交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62宗,罚没金额66.56万元、移交市农林局行政处罚案件5宗,罚没金额13.54万元、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宗,刑事强制措施15名,涉案金额达4300余万元。
市打击非法采矿办公室提醒,想要取得砂、石、土等建筑施工类矿石,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即使审批取得了合法矿山开采权或者废弃矿山治理权,一旦不按照设计方案要求施工,非法采矿获取暴利,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借口“治理”非法开采,经鉴定偷采量巨大
市打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凤士村该废弃矿山原来就是一处非法采矿点,早已被取缔。涉案人员是以治理被破坏山体的名义获得批准进入该点施工的。“治理应严格依照设计图纸进行,但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施工点明显越界、超量开采,治理变成了非法采矿。”2013年11月,市打非办执法人员立即对其非法采矿行为进行制止,责令停采,并发放整改通知书,由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
2014年8月份,通过多方调查,市国土资源局初步确认该点非法采矿的数量并摸清石料非法销售途径,形成了证据链,在取证环节获得重大突破。2014年11月份,市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同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对该矿山的破坏性开采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凤士废弃矿山治理矿点负责人何某某在凤士治理点偷采数量巨大,该鉴定结论也移交给了公安机关。
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今年3月3日,50岁的嫌疑人何某某被刑拘;3月20日,33岁的嫌疑人黄某某也被刑拘。另有一名65岁的嫌疑人因身体原因被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非法采矿,必受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