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
“胡萝卜+大棒”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首席记者 潘勤勇
企业信用记录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的社会信誉,还会影响一座城市的社会信用体系。近日,我市出台《瑞安市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对企业信用状况进行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荣誉信息和失信信息,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并且进行公示,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企业信用联合奖惩,是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依法授权或者受委托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司法机关、公共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行业服务机构等,根据企业及其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信用记录和信用状况,对其依法联动实施奖励性或者惩戒性措施的行为。
据悉,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将对信用A级企业予以政策支持,自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之日起两年内,减少税务稽查、纳税评估不得超过一次,享受绿色通道优先办税服务等。对信用C、D级企业,各级行政机关、公共服务机构等可依法采取惩戒性措施,具体包括:列入日常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并提高监督检查频次;撤销其相关领域的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金融机构可按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原则,对其提高贷款准入门槛或者拒绝贷款;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等(详情请登录瑞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zfgg/281421.shtml浏览查阅)。
市信用办负责人介绍,此次我市出台的“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确立奖惩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实施、依法公正执行、责任主体明确原则,可解读为“胡萝卜+大棒”,就是说“不让老实人吃亏”,对失信者将采取各种惩戒措施,将进一步深化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