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路公交车能到达?自备车停哪?吃坏肚子怎么投诉?发生意外如何疏散?
海安会市期间,这些信息你要知道
■见习记者 林翔翔
一年一度的海安会市即将拉开帷幕。每年会市期间,海安大街小巷商铺林立,附近镇街商客纷至沓来,热闹非凡。与此同时,会市期间也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如道路拥堵、秩序混乱、火灾易发、食品安全问题等。
你知道如何到海安参加会市吗?你知道怎样预防安全隐患吗?你知道遇上紧急情况怎么处理吗?记者带你们听听当地各部门的负责人怎么说,希望大家玩得尽兴、吃得放心。
关键词:交通
停车指南
朝阳东路、塘梅路以东(约70辆,收费)
城东路、塘梅东路以东驾校空地(约100辆,收费。以清明节为第一天,开放3天)
镇前路、镇前北路(约200辆)
海西路、海阳路附近(约200辆)
公交线路
交警提醒,会市期间,车多人挤,停车位较少,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过路车辆尽量绕道行驶。
以下是市区和塘下镇内到海安会市地段的公交车线路,会市期间,202路公交车部分线路稍做调整。
市区到海安会市地段:
101路公交车(客运中心——韩田公交车)——名品街站或中心路口站下车——原地转205路公交车——凤山村站或海安中学站下车。首班:6:00,末班:18:00,班次间隔8分钟。
塘下镇内到海安会市地段:
205路公交车(银岙—陈岙)——凤山村站或者海安中学站下车。首班:6:00,末班:18:30,班次间隔8分钟。
202路公交车(垟头—西岙)——海阳工业区站或海安东门站下车。首班:6:00,末班:18:30,班次间隔8分钟。
(会市期间,20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镇海村委会、海安大街、海安朝阳街、海安菜场这4站,而是在海阳工业园区站停靠后,在海安商业大街和海阳路的十字路口向右转、沿着海阳路行驶,直接行至海安东门站。)
关键词:食品
在海安会市上,人们流连于服装、饰品、家具、盆景等商品时,也不忘品尝各式各样的特色小吃,当地人还会走亲访友,置办酒席,“吃”成了会市的另一大乐事。
然而会市上食品众多,许多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塘下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包装是否完整、有无标签,有无QS标识,不买、不食“三无”(无生产厂家名称、无厂家地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变质腐坏的产品。购买散装食品时,要注意向商家询问产品详细信息,查看食品原包装,尽量不购买无防尘、防蝇、温控设施和在日光下曝晒的散装食品。与朋友聚餐时,选择悬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店就餐。
食品安全问题如何投诉?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生产(不含初级农、林、水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投诉电话:12315;96317。
城管部门:负责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投诉电话:65614648。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注意事项
消费者提供所投诉食品的购物凭证;尽量维持所购食品原状,能辨识该食品批号或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封存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采取剩余可疑中毒食品,以备送检。
关键词:安全
海安清明会市时间长、人员流动大,海安办事处成立清明集市管理小组,督查会市期间安全工作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投入警力100多人在集市各点展开巡逻,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在消防安全方面,消防应急救援队和巡查一队、巡查二队工作人员将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在火灾发生时疏散人群。群众也应注意消防安全,如遇紧急情况,可在消防器材配置点取灭火器,就近疏散。
就近疏散线路
东门街:天灯巷、城隍巷、繁荣巷、横街、康乐巷。
朝阳路:环城东路、打铁巷、二百巷、九百巷、仓巷。
南门街:南城东巷、南城西巷、环城南路、李宅巷、白桥巷、打铁巷、二百巷、九百巷。
西门街:王宅巷、游宅巷、立新巷。
商业大街:环城西路、环城南路、李宅巷、南城西巷。
消防器材配置点
消防车2辆,位于海安办事处大院、镇海村楼边。
简易消防车1辆,位于东门街城隍庙边。
35公斤推车灭火器10个,海东:文英文具店、天后宫、老镇镇府;北门:鑫卓尚发艺;西门:西门街10—12号;南门: 南门街54号、太阴宫;朝阳街:全龙超市、朝阳街4号、万家批发。
4公斤灭火器,分别位于镇海门楼下小卖部、老菜场对面、城南横街阿水点心店、城南村卡点、镇东森丰网吧、5个治安卡点(各4只)。
此外,各村还自配灭火器。
关键词:
会市时间
4月4日—4月13日
4月12日—4月13日(摊主有序撤退)
4月14日(有关部门强制清场)
关键词:
应急电话
海安办事处综合办:65270117;海安办事处值班处:65272199;塘下镇安全隐患举报:65216789;海安卫生院:65271119;凤山水务公司抢修电话:66001234;塘下供电所:65271949。
塘下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安清明集市管理的通告
鉴于海安清明集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极易衍生治安事件,造成道路交通堵塞,消防通道不畅,并严重扰乱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为了维护海安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小商品交易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海安实际,镇政府决定,切实加强海安清明集市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市准入条件。凡符合海安清明集市贸易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工商部门核发的临时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集市场地设置。原有集市范围内的东门街、南门街、西门街、北门街等道路上严禁设摊、严禁占道经营。朝阳路、海安境内商业大街允许半幅设摊,但设置必须符合城建管理部门要求,不得堵塞交通通道,确保道路畅通和消防安全。
三、集市时间安排。2015年4月4日至4月13日,共10天。
四、集市场地区域内道路禁止机动车通行。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出售的物品,严禁开展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活动。
五、各有关村要全面排查摸底,密切掌握动态,切实加强路面卫生保洁并清运垃圾。村老协会要组织人员管理道路摊位及交通秩序。
六、集市区域内居住村民在集市期间,各类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集市场地停放,要确保集市道路畅通,并服从村老协管理。
七、注意消防安全。摊主不得在摊位内使用煤气灶,电气线路应当符合安全标准,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大型娱乐设施需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审批,方可在规定的场所经营。
八、广大群众要正确看待海安清明集市管理工作,充分认识现阶段加强管理工作的意义,理解和支持政府对加强海安清明集市管理的决定。
九、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在禁止场地进行设摊和经营活动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塘下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