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陈希林)今后,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选举大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上都需举行宣誓仪式。这是昨日下午记者从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悉的。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叶世林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济晚、姚松鹤、江孟甫、金爱忠、薛小平、薛尧弟参加。
会议通过了《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选举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第二条规定,依法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主任、副主任,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均适用本《办法》。
该《办法》第三条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选举大会上,由全体代表监誓,面向国徽,手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宣誓。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上,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监誓,面向国徽,手捧《宪法》宣誓。宣誓誓词为:“我向《宪法》郑重宣誓,永远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奋斗!”
昨天的会议经过表决,确定2015年度部门工作评议对象为:市住建局和市经信局。
市委常委、副市长朱卓瑶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