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降街道遏制违章建筑出新规
发现现行违章,需3日内拆除处置完毕
本报讯(记者 金汝 通讯员 余赣杰)仙降街道新河村与林光村交界处,一大片违章土砖房和竹排搭建的棚屋就建在农田上,建筑面积近8000平方米,形成一个胶鞋类加工厂房。日前,仙降街道组织土地、住建等相关部门、单位,用时近一个小时,拆除这处违章厂房。仙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吴海可表示,2013年,这块地被列入街道低效用地整改范围,此次违章建筑拆除完毕后,办事处将对该地块进行二次开发利用。
记者昨日从仙降获悉,为了遏制违章建筑“回潮”现象,该街道出台实施严格的违章建筑控制整治制度,通过违章巡查周报制度、违章执法处置制度、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等,要求驻村干部(网格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现行违章,需3日内拆除处置完毕。
据悉,驻村干部(网格负责人)一旦发现所驻村内有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行为,24小时内填写《瑞安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驻村干部报告表》,并上报街道城建办。每周五下班前,填写《仙降街道驻村干部违章巡查汇总表》上报街道纪工委。住建、国土部门每周开展3次以上巡查,做好每次巡查记录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填写《瑞安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职能部门报告表》。同时每周开展一次以上的联合巡查,现场制止巡查发现的现行违章。
对驻村干部(网格负责人)上报及部门巡逻发现的现行违章,国土、住建部门在3天时间内拆除处置完毕。历史违章由街道城建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街道纪工委将督查驻村干部(网格负责人)巡查报告情况。驻村干部(网格负责人)一次巡查不到位,由街道纪工委对当事人口头警告;两次巡查不到位,接受书面通报批评;3次及3次以上巡查不到位,按有关程序上报接受处理。
街道纪工委还不定期抽查部门巡逻情况及违章点的拆除情况,并将抽查结果上报街道党工委,情况特殊的视情按职责上报上级部门。
若发现部门巡查上报及驻村干部(网格负责人)报告不及时、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处置不及时的情况,按照《瑞安市新建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