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上牌电动车19.95万辆,随意停放、充电等隐患较多
市消安委强化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
本报讯(记者 金邦寅 通讯员 黄海亮)“即日起,我市将组织对电动车停放场所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单位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昨日,市消防安委会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应清楚认识电动车的火灾危险性,切实消除火灾隐患,遏制当前电动车亡人火灾多发的势头。
今年4月12日,苍南县龙港镇,一辆停于路边的电动车突然起火。今年1月14日,台州玉环一小区电动车起火致火灾,8人死亡。2013年8月8日,我市也发生一起由电动车充电短路引起的火灾,致多人死亡。据省消防总队统计,2013年和2014年,全省共发生电动车火灾299起,造成23人死亡,12人受伤,占火灾亡人总数的8.9%。
据介绍,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电动车节约燃料资源,减少了环境污染,具有无排放、成本低等优点。近年我市电动车数量迅速增加,仅已上牌电动自行车数量便达19.95万辆之多。
然而,由于市场监管不到位,生产、维修电动车的技术标准并不健全,且一些使用者在充电、维护方面并不注意,导致火灾频发。据消防部门调查,电动车引起的火灾,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由于使用者在停放、充电时,不注意消防安全所引发的。
今年4月1日,省公安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指出3个方面需特别注意:要使用正品的电动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要私自改装电动车及其配件;要停放得当,不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要占用消防车通道;要严格遵守充电要求,充电时间不要过长,尽量放在室外充电。
“最好设置一个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市消防安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市民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请拨打电话“110”、“9611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