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查获今年首例微信
公众平台发布违法广告案
本报讯(通讯员 蔡超凡 记者 陈成成)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马屿所成功查处一起违法化妆品广告案件。据了解,这是该局今年查处的首例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信息的案件。
4月10日,执法人员在对马屿镇商业街一家化妆品店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店内一标注着“马屿某名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的广告牌,执法人员利用微信关注其公众号后,赫然发现一条店家于2013年11月发布的一则包含“来自欧洲顶级有机护法专家……采用国际最先进的冷凝方技术和天然精油修护配方,为您还原无损般的秀发……”等内容的洗发水广告。执法人员认为,店家的行为是《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指的“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删除广告。后经调查因为没有违法收入,所以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金额已通知当事人。
市监部门提醒,商家利用微信这个公众平台时亦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