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藏女厕偷窥
被抓后辩称“不识字”
目前,他已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记者 陈瑞建 通讯员 章依妮
昨日上午,记者从塘下派出所获悉,4月19日,在塘下镇花园村公厕,有“色狼”竟然藏身在女厕所内偷窥,好在上厕所的李女士发现异样,及时堵住厕所门口,并打电话报警把色狼抓住。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偷窥男子被逮后,竟声称自己“不识字”,走错了厕所。
婆媳上厕所见“膝盖”生疑
“我和媳妇一起去上厕所,刚刚蹲下就看到隔壁间那个人脚后跟离地、膝盖跪在地上。”贵州籍50岁的李女士说起被偷窥的事情,显得很是气愤。她说,偷窥者藏身在女厕内部隔间的中间,当时她发现此人行为有些异样,就出声询问对方是谁,没想到对方竟然一直未回答。“我当时见对方不回答,人又跪在那里,怀疑在偷窥,顿时就大声叫了起来。”
听到婆婆大声叫喊,媳妇王女士连忙起身,想跑出去看看究竟。“我一开门,婆婆就拉着我的手跑出了厕所。”王女士说,当她从婆婆口中得知厕所里有人偷窥时,也被吓了一跳,非常愤怒,就和婆婆一起守在女厕所门口。一会儿,里面出来了一名一脸心虚的男子,该男子见到两人就想跑,嘴里还嘟囔着说,下次不会再来了。李女士心中气愤,一把抓住该男子,并让儿媳妇赶紧报警。
男子被逮后自称“不识字”
“当我们赶到现场时,偷窥男子已经被当事人抓住了。”塘下派出所经办民警高警官告诉记者,当天9时许,他们接到报警后就立即赶到花园村公厕,由于嫌疑人已被当场抓获,他们在查看完现场后,就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这是一个蹲厕,中间隔板空隙处离地面约10公分,人若趴在地上隐约可见隔壁间的情况。”高警官说,经调查,偷窥男子姓李,46岁,江西人。据李某称,当天上午,他其实是找工作路过该处时,想上厕所,却因为不认识字走错了门,恰巧这时李女士和王女士也进了厕所。
“李某的谎话,并未让我们相信,通过进一步攻心,李某才说了实情。”高警官说,经询问,李某因离婚多年,至今仍未再婚,遂产生了偷窥发泄的念头,岂料被细心的李女士发现抓了现行。
“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现正关押在拘留所内。”据高警官介绍,偷窥及在公共场所偷拍他人隐私部位的行为,一般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一般情节,为10日以内行政拘留;情节较重,为15日以内行政拘留;如果有拍摄偷窥视频并传播,就可能涉及传播淫秽物品罪,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