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国文明城市进军!
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解读
■记者 欧苗苗
今年年初,我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4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正式拉开帷幕。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什么样的荣誉?我市为什么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什么?又有哪些具体要求?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文明办有关负责人。
什么是全国文明城市?
它是城市
最高综合性荣誉
全国文明城市(城区)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城区)。全国文明城市(城区)称号是反映城市(城区)社会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它是城市最高综合性荣誉,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
我市为什么要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
让百姓生活更美好
2003年,我市成为首批跨入浙江省文明城市行列的县(市、区),2011年荣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称号。在此基础上,我市相继于2011年部署开展“五创一建”活动、2013年部署开展“六城六市”联创活动,先后荣获省级森林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卫生强市、省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全国文化先进市荣誉称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文明创建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让百姓生活更美好,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事关长远、维系发展、关乎民生的综合性创建活动,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龙头工程,是“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瑞安”的重要内容,更是满足群众需求、增加群众福祉、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重要载体,对于推动我市政府、经济、社会转型,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转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