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国文明城市进军!
(上接第1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点是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开展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文明城市创建的长效化、常态化水平,力争2017年取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
创建部分指标
廉洁高效的
政务环境
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
民主公正的
法治环境
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工作及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有机构承担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并有经费保证,做好孤儿福利保障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
对进城务工人员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舒适便利的
生活环境
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8(标台)。
≥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
零就业家庭占家庭总数的比例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公平诚信的
市场环境
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健康向上的
人文环境
≥80%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国民教育人均教育经费支出>400(元)。
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
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公共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
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建立市、区、街道各级体育组织并经常开展活动,每千人拥有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
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镇街基层服务点覆盖率100%。
≥80%的镇街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安全稳定的
社会环境
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预防并及时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可持续发展的
生态环境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
建成区绿地率>30%。
人均公园绿地>8(平方米)。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
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医疗危险废弃物处置率为100%。
城市污水处理率>8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
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
有利于未成年人
健康成长的
社会文化环境
本市范围内每年有1至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 未成年人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
扎实有效的
创建活动
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全国文明城市
怎么测评?
以三年为一周期,
每年测评一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三年为一周期,每年测评一次,每年测评成绩计入总成绩。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总成绩由“基本指标分”和“特色指标分”构成,“基本指标分”满分为100分,“特色指标分”满分为6分,以三年评选周期为依据,从2015年开始,每年的测评成绩均计入考评总成绩。测评内容包含中央文明委十大重点工作、“八大环境”建设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等3大块, 共包含42项测评指标、100项测评内容、258条测评标准。
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数据采集主要采用听取汇报、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实地考察、整体观察6种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