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可以更改名字吗
编号19257:如果本人的名字容易引起性别混淆,可以申请更改名字吗?
市公安局回复: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为保证社会关系的稳定性,对成年人提出的变更姓名申请,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一般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