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12版:远望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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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承受的“100多项证明”之重
居委会“万能”背后的无奈

    无法承受的“100多项证明”之重

    居委会“万能”背后的无奈

    “证明你妈是你妈”有多荒唐?然而,记者日前在一家社区居委会见识了100多项证明,其中不乏“证明你家有多少钱”、“证明残币不是自己破坏的”、“证明你没犯过罪”……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最直接的“桥梁”。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屡屡遭遇的“证明难题”也成为社区居委会“头疼”的事,甚至还出现一种担心:随着“简政放权”的大力推进,会不会有更多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下放到早已不堪重负的社区居委会?

    几乎每天都遭遇“证明难题”

    西安市碑林区文艺南路社区,是一个普通的城市社区。在老百姓看来,居委会好像是“万能”的。然而,这里像国内任何一个城市社区一样,居民和居委会几乎每天都在遭遇着“证明难题”。

    今年5月上旬,“西安媳妇”刘娟在补办丢失的湖南老家户口本时,被要求在目前居住地开具计生状况的证明后,才能进行补办。于是,她辗转西安市文艺南路社区居委会、社区内的物业公司以及派出所多个单位后,总也拿不全相关证明,身心俱疲,感叹“办个证明实在太难了”。

    刘娟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2月,77岁的西安市碑林区居民王克明怒冲冲地来到文艺南路社区居委会。因为过年期间给小孙子的1100元压岁钱被小孙子无意撕碎了,王克明去银行更换残币,而银行却必须要社区开具情况证明,证明“残币不是故意破坏的”。不过,好在社区考虑到老人家的实际情况,及时开具了证明。“要说我们也不清楚实际情况。”居委会工作人员说。

    “居委会也有自己的难处。”文艺南路社区委员会主任韩静说。据她介绍,社区居委会有198项工作,要开不少于100项的证明。“学校、食药、公安、工商、银行、公证处……这些单位都要我们盖章子开证明。”

    韩静介绍说,还有许多证明事项需要由社区居委会开具:学校发放助学金要开家庭收入证明、财产继承公证要开家庭关系证明、流动人口子女打疫苗要开居住证明、存款单丢失要开丢失证明……这些事项居委会事实上很难了解,而且往往成为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矛盾导火索。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媒体还曝出了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证明问题”:在安徽淮北,一名要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女生,就因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遭遇了居委会、派出所和教育局应由谁先开证明的“互相推诿”;原籍河南驻马店的陶先生,因为身份证号发生变化,在户口迁至北京后,他往返京豫7次才最终证明了“我是我”……

    无力承受的“证明之重”

    调查时记者发现,作为与市民紧密联系的社区居委会,目前面临一些问题让其在证明问题上无力承受。

    ——流动人口增多致使无法准确掌握每一个体情况。“很多证明我们完全是没有能力开。”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红会社区居委会主任杨雄说,社区外来人口多,外来商户多,人户分离的情况多,这就为出具相关证明带来了更多麻烦。

    ——社区居委会缺乏查询手段导致证明乏力。对于居委会来说,缺乏相应查询手段,使得其在出具证明时缺少“实打实”的证据。杨雄表示,比如办理许多事项都需要开居民收入证明,但居委会哪能摸清楚居民的收入情况,特别是还牵涉到各种福利和隐性收入;再比如“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系统可以联网进行查询,居委会则没有相应的查询手段。

    ——易发纠纷的考量致使“连串证明层出”。居委会出具一些证明之所以过程繁琐复杂,成为“连串证明”,归根结底在于相关部门避免风险和纠纷的考量。

    租住在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办红会社区的外地人王丰收不慎将房东的电卡丢失,电力公司要求他必须让原持卡人在社区居委会开具丢失证明才能补办。他找到房东后发现,原持卡人是房东已经过世的父亲。这样,他只好让居委会给他开具一连串的证明:既要开具电卡丢失证明,又要证明他和房东的租住关系,还要证明房东父亲已经去世。

    “一些敏感事项如收入情况等,社区居委会会要求群众所在单位先开证明,然后我们再开证明”,杨雄表示,这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避免引发纠纷。再比如,计生方面的证明属于比较难开的证明。而社区工作人员对此也是叫苦不迭:“计生情况对于社区干部是一票否决,真是不敢出问题。”

    “荒唐证明”折射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困境

    “我们社区内有住户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不仅要我们开证明,还必须要由居委会写‘同意’二字”,碑林区一位社区委员会主任说道,“我们咋能同意别人开不开公司呢?”

    这也正是许多居委会面临的问题。不少工作人员表示,居委会“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许多职能部门的工作到基层都下沉到社区居委会中,但居委会的权力和要求则相去甚远。

    面对现实困境,部分居委会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进行翔实调查就开具相关证明,还有一些居委会选择了妥协或者变通处理,这都让人更觉无奈和担忧。

    西北大学社会事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雷晓康表示,目前要求社区居委会证明的内容五花八门、种类繁多,其中多是由相关部门向社区的转嫁职能,明显超出了社区居委会能够掌握的信息范围和所承担的职责。

    事实上,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易凤娇就表示,一些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都把社区公章当成了“万能章”。她建议,应该由民政部门牵头,集中清理要求居委会开具证明的项目。

    中国社会学学会副会长、陕西省社科院研究员石英认为,居委会开具过多证明的问题,源自社会管理体制与社会发展的不相适应。这表明了社区管理仍然沿袭了单位体制下的居民管理方式,在人口高度流动的今天已经难以为继。

    “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对社区的定位不清晰。”雷晓康表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明确社区居委会的功能,使社区承担与自身能力相符的职能。

    专家指出,社区遭遇的“证明难题”,实质上反映的是一些职能部门推诿、不作为的现状,也反映了部门间信息互不联通、仍存“壁垒”。一方面,要加快简政放权力度,给人民更大的方便;另一方面,要通过一定的规则设置,遏制一些部门的“任性”权力,使公民基本情况实现共享,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公平的公共服务。

    (据新华社)

    居委会

    “万能章”

    亟须“减负”

    在时下的行政权力序列中,社区公章或应属实权最小含金量最微的了。甚至可说,它算不得严格意义的“行政权力”,因为居委会并非行政机构,它只是个居民自治组织。但就是这么座“小庙”开出的证明,不仅涉及公安、房管、司法、民政、城管等部门,还有学校、银行、公证、医院、保险、慈善、旅行社及居民工作单位等各种企事业和社会组织等。

    这意味着,几乎所有的部门、单位、组织等都可要求居委会盖公章、开证明!让人不禁要问:如此繁多的“证明”真有必要吗?居民办点事,为何非要求诸于居委会的一纸文书、一枚公章呢?

    这让人想起媒体曾报道过的事:有的老人去领退休养老金,但社保机构非要其出示“生存证明”;有肢体残缺的残疾人要购优惠票或办事,有关部门非要其出示“残疾证明”。活着的人不能证明自己活着,身残的人也不能自证残疾,而必须费尽周折开一张证明,如此的荒唐现象又蕴含着怎样的荒唐逻辑?

    说白了,对公章、文书的过分倚重就是现代社会的文牍主义,其背后则是权力的推诿与任性。许多事情,政策、法规等皆有明文规定,但遇到具体的个例,或有些差异,承办者便以种种借口支使人去开证明盖公章,以防万一有何差池,也好推诿卸责:这有社区证明啊!

    其实,互联网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令过去许多需部门间协调、沟通、旁证的事情,通过电脑便可一键搞定。况且,若是真正以民为本、服务至上,权力部门的甄别、审核、裁决,原本就应在行政体系内解决,而不应推给老百姓。而今,百姓办点什么事都得去社区开证明,不仅让百姓平添困扰,还加重了社会运作成本。

    据报道,杭州市等地已出台地方规章,明确社区公章的20多项盖章范围,这是为“万能章”减负,但要从根本上解决社区“盖章难、难盖章”的问题,最重要的还须厘清权力边界。一个开放的社会,应该尽可能地明确责任、限制权力,保障呵护民众的权利福祉。

    (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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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万能”背后的无奈
瑞安日报 远望角 00012 居委会“万能”背后的无奈 2015-5-2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