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款公告
渔墩村各建房户:
我村安置留地·旧村改造工程己全面开工,经村两委、旧村改造建设指挥部决定,各建房户要在2015年6月4日前缴纳前期建房款(每平方米1200元),并签订建房协议书。逾期者旧村改造面积以村经济合作社的名义上报旧村办、市国土局,所产生的费用和后果由逾期者自负。
特此公告
瑞安市安阳街道渔墩村经济合作社
瑞安市安阳街道渔墩村村民委员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