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女丢钱疑嫖客偷窃
嫖客不堪吵闹选择报警
结
果
卖淫的嫖娼的
介绍的皆被拘
本报讯(记者 陈瑞建 通讯员 曾建飞)两男子电话招嫖,失足女子交易后发现身上少了钱,恼羞成怒返回与嫖客理论并发生纠纷,嫖客无奈之下报了警。昨天,记者从玉海派出所获悉,民警断案识破丢钱纠纷内情,后顺藤摸瓜抓获2名涉嫌组织卖淫人员,最终失足女子和嫖客因卖淫、嫖娼被警方行政拘留10日,涉嫌组织卖淫人员因介绍他人卖淫被刑事拘留。
6月2日凌晨5时许,玉海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在某宾馆房间内有3人因丢钱一事发生纠纷。接警后,民警快速到现场,发现纠纷双方系两男一女。经现场了解,该3名人员涉嫌卖淫嫖娼,于是民警将3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当日凌晨2时许,瑞安人董某和苏某在KTV与朋友喝完酒后,入住了某宾馆。到房间后,董某和苏某通过一张卖淫名片上的号码联系上一组织卖淫者,要求对方介绍提供性行为服务。
4时许,一名河南籍女子卢某来到宾馆,与董某、苏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卢某分别向董某和苏某收取嫖资400元和200元。
随后,卢某离开宾馆,去银行存钱时,发现身边的钱少了500元,以为自己把钱落在董某和苏某的房间内。于是,卢某又折回宾馆寻找。
据了解,在宾馆房间内寻钱未果后,卢某觉得自己的钱应该是被董某和苏某偷走,于是就叫上朋友,再次找上董某和苏某,双方发生争吵。董某与苏某无奈之下,选择了报警。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对3名违法嫌疑人进一步深挖调查后,警方发现了幕后组织卖淫人员,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抓捕。当晚18时30分许,警方在市区万松东路一小巷内抓获2名涉嫌组织卖淫人员。
经调查,涉嫌组织卖淫者一人姓张,湖北籍,今年21岁;另一人马某,贵州籍,今年22岁。目前,嫖客董某、苏某和失足女卢某,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而犯罪嫌疑人张某和马某则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