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婚妻的彩礼
能要回吗?
市民小郑问:我与未婚妻通过相亲认识,最近我提出登记结婚,她口头答应了,我也将彩礼给了她。后来我再次向她提出登记结婚时,她就不同意了。我非常气愤,要她归还彩礼。她说:“那是你送给我的,你不能要回。”请问,我给她的彩礼,我还能要回来吗?
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肖成飞律师答:你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中明确规定了3种情形,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第一种情形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第二种情形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第三种情形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和第三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情形,因此你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记者 林长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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