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严查“营转非”大客车交通违法
■通讯员 郑悦慧 记者 陈丹丹
近年来,我市有些人购买公路客运、旅游客运企业淘汰的营运客车(以下简称“营转非”大客车)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这些“营转非”大客车严重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且安全状况差、隐患多、监管难度大。近期,我市交警部门结合实际,对全市“营转非”车辆进行严查严管。
为39辆“营转非”大客车建立台账
据悉,不少被淘汰的营运客车并没有退出客运车辆经营,而是摇身一变,从事“包车”等接送乘客业务。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排查出39辆“营转非”大客车。交警部们将对已查实的车辆、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以及车辆日常用途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按照“一车一管”的要求建立台账,落实户籍化管理。同时,在车辆尾部、右侧分别粘贴或喷涂“营转非”大客车专用标识,提示禁止非法营运,并注明交警举报电话。
在排查中如发现车辆逾期未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将督促车辆所有人立即办理年检、注销业务。办理报废业务的,车管所将派员在现场监督逐车解体;如发现车辆存在轮胎磨损严重、制动、灯光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等问题的,将限期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车辆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将督促所有人、驾驶人及时处理并严格落实处罚、记分和降级管理措施。
加强交通违法检查
据交警介绍,许多营运车辆大都接近报废期限,在“营转非”后脱离了正规的客运公司监管,得不到系统的检查,存在安全隐患。并且这些车是否涉及营运很难把控,有的车可能成为一些单位的班车,有的车可能仍用于租用,交通安全隐患极大。
我市交警部门将加强“营转非”大客车的路检路查力度,特别是加强对“送戏下乡”、接送学生大客车的检查,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安全状况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以及驾驶人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伪造驾驶证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对非法接送学生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对现场发现或群众举报涉嫌非法营运的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切实做到发生一起、查纠一起,形成严防严管的高压态势。
同时,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个人名下“营转非”大客车的管理,组织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开展集中交通安全教育,发放书面告知书,告知其严禁从事营运活动并确保车辆符合技术标准要求。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要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统一调度管理,严禁外借、出租车辆,定期检查维护车辆和组织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