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招收“三限生”
体现了教育的公平
■陈桂芬
今年起我市公办普高取消招收择校生,这意味着“花钱抵分数”的现象将成历史(详见本报6月16日6版报道)。
所谓“三限生”,就是普通高中从招生计划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作为自费择校生,但必须“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它是在特定背景下实施的。当年“穷国办大教育”,很多高中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教育部规定了各地高中可以招收“三限生”,所缴纳的经费改善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解决财政经费不足的难题,促进普通高中的发展。这几年,各地财政投入增多,自费择校生比例逐年缩小,从原来的30%降到去年的10%以内,今年最终取消“三限生”,为实现平等均衡教育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在不同时期,不同的省市地区,“三限生”还有不同的叫法,如“计划外招生”、“缴费生”、“高价生”等。这些学生中考成绩离公费生录取还差一定分数,额外缴纳一定金额的择校费后,就可被录取入学。中考分数线离公费生录取分数线越大,缴纳的数额就越多。原来这种以金钱替代分数,对贫困家庭的学生来说只能望校兴叹。特别对生活在山区、农村的学生来说,家庭条件差,没有请名家“一对一”辅导,也没有参加课外辅导班,取得离普高录取分数线接近的成绩已经相当不易。如果无法缴纳“三限生”的费用,普通高中与他们只能擦肩而过,这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与不合理的。如果东挪西借如愿以偿被学校录取,家庭也会因此背上债务。
“交钱上名校”、“花钱抵分数”的逻辑也严重冲击教育的公平性原则。公办普高具有公益性质,理应给予每个学生平等的教育机会。现在普通高中取消了招收“三限生”,将原来的自费择校生的名额投入到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之中,按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对学生而言不仅是一大喜事,也进一步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