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启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新模式,验收时间由两个月缩短为20天
验收不再慢 项目早投产
本报讯(记者 林长凯)昨日上午,由市审管办召集,市住建、水利、消防、人防、气象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对市职业中专教育集团学校教学实训楼工程进行联合验收,开启了我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的新模式。通过联合验收,将原先多部门“串联式”分散验收流程,改成主管部门集中上门,同步开展审核查验,同步出具验收结论或整改意见的“并联式”流程,竣工验收时间从过去的两个月甚至更长,缩短为20天之内,推动项目早建成早投产。
房屋竣工“联合验收”模式启用
据了解,为优化我市投资软环境,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效率,促进建设项目早竣工、早投产,依据《瑞安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实行)》的要求,结合瑞安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相关事宜,今年4月1日起各相关职能部门不再受理联合验收项目的专项竣工验收申请。
据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联合验收是指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经建设单位自愿申请,将各相关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转变为统一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验收文件的竣工验收方式。市、镇街财政及各类国有投资平台(公司)全额或参股的投资项目实行联合验收,除此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自愿申请,经审查后决定是否组织联合验收。
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联合验收遵循建设单位自愿申请、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并联推进的原则,由市审管办、住建局、公安消防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园林局、人防办、气象局、水利局等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承担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和监督工作。
“联办窗口”代替“多部门受理”
市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张晓勇介绍说,创新后的联合验收模式,市住建局在市审批服务中心设置联合验收窗口,统一受理联合验收资料、验收情况咨询、主持验收会议;市审管办确定验收程序、验收时间、制发验收受理通知书、验收会议纪要等工作。
据了解,联合验收的申请一旦被受理,经确认符合要求的,确定联合验收时间,市审管办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联合验收,并函告各验收职能部门,同时,送达联合验收受理通知书至项目业主。为提高联合验收工作效率,建设单位应提前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联合验收参与部门的验收工作。
现场联合验收后,参加验收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联合验收意见书》上代表本部门签署意见;验收未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并一次性提出强制性整改的完整意见。确实不能当场出具验收意见的,在征得市住建局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
“一个建筑项目竣工后,若依惯例,住建、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分别进行验收,最快也要两三个月才能领到产权证。”张晓勇说,实行联合验收后,相关验收部门就对项目主体进行现场集中验收,工程一次性进行了联合验收。如果工程规范的话,就可以一次性通过各项验收,从递交材料到最后拿到验收通过证明,大概就20天左右的时间,验收时间提高了一大截,为建设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创造了条件。此外,联合验收还促进我市干部转变作风,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验收烦”、“验收慢”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