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金考所作的关于献血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献血法执法检查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自《献血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采供血量逐年稳步增长,较好地保障了全市医疗临床用血的需求和安全。但是在献血法贯彻落实过程中仍存在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工作部门协作机制、采供血能力和采供血安全工作等尚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各级政府要根据献血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无偿献血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依法建立健全无偿献血组织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五型机关”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整体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公安、市政管理、卫生等部门和有关镇街要加强协作、认真研究,为街头流动采血车的停放做好选址和开辟急救送血的绿色通道工作,为无偿献血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卫生、交通、风景旅游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措施,确保省实施办法规定的“三免政策”落实到位,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者日”、《献血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无偿献血宣传活动。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并逐步向社区和农村延伸。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大力宣传献血无碍健康知识和无偿献血典型事例、先进个人等,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正确的献血意识,调动其参与无偿献血的自觉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无偿献血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质量安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献血“一法一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要不断加大储血库、献血点(屋)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和采供血管理服务网络建设。要依法加强对采供血业务和血液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把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作为医疗质量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体系加以落实,确保采供血质量安全有效,应急保障工作有力、有序。近期要把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作为保障血液安全的一件大事认真抓好,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国家卫计委关于《全面推进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目标要求。要加强对各级用血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评价标准,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考核检查,积极推广自身输血技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采供血行为,确保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此外要进一步扩大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确保应急用血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血站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完善血站人员编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提高血站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科学配置监测仪器设备设施,保障采供血业务和血站核酸检测工作全面顺利开展。要加强血站行风建设,严格管理考核,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同时要从方便群众出发,认真落实好无偿献血免费用血等优惠政策,消除群众“献血容易用血难”的疑虑,依法维护好无偿献血者的权益。
瑞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献血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5年6月18日 瑞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4次主任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