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政委解读引发火灾的“三要素”
紧抓“四个能力”建设
牢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本报讯(记者 金邦寅 通讯员 施翊)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民房火灾,并造成了多名人员伤亡。那么,火灾到底是如何引发的?存在隐患的出租房该如何整改?遇到火灾该如何逃生?昨日,市公安消防局政委黄文鲲就市民关注的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并逐一进行解读。
记者:火灾到底是如何引发的?
黄文鲲:火灾发生要具备“三要素”,即可燃物、着火源、助燃物。
(1)可燃物。可燃物是指能与氧气起燃烧反应的物质。比如:三木(木楼梯、木地板、木隔板)、衣服被子、液化气、纸箱、塑料等。
(2)着火源。着火源是指能引起可燃物燃烧的热能源。常见的火焰、火星、电火花等都是能直接释放出热能的着火源。还有些不易被人们注意的,如静电放电、化学反应放热、光线照射、撞击与摩擦等,是间接转化为热能的着火源。
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必须对着火源加以控制,以免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例如,在火灾、爆炸易发场所(如加油站、液化气站),应禁止吸烟,不穿带钉子的鞋以防止产生火花,引燃可燃物;生活中,电吹风、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用完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切不可用电灯烘烤可燃物等。
(3)助燃物。助燃物是指本身不能燃烧,而在其他物质燃烧时能提供燃烧所需的氧的物质,如空气等。
记者:预防火灾发生该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黄文鲲:从瑞安火灾来看,85%都是因为用火、用电而引起的火灾,做好预防火灾发生从以下方面入手:
(1)居住出租房: 1.用火:坚决杜绝火源。居住出租房明火必须集中。2.用电:电气线路必须PVC套管、安装合格空气开关等保护设施、经营场所,每层自行独立设置电源,在区域发生火灾不至于影响或导致其他火灾蔓延住人场所。3.逃生通道:保持生命通道畅通无阻,拆除木楼梯换成水泥楼梯。
(2)合用场所:通天房式的居住出租房,作为合用场所的整改模式须配备消防安全“四要件”(灭火器、逃生绳、手电筒、逃生面罩)。
模式一: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质结构等可燃、易燃装饰材料装修,应用不燃材料、使用水泥地结构。
模式二:将一层楼的出租房改成套房形式,共用一条疏散楼梯。
模式三:“通天房”式的出租房,将原先与合用场所连通的楼梯封死,然后在通天房后方搭建一个水泥结构的楼梯间,作为疏散通道。
记者:当前,如何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行为?
黄文鲲:关键是紧抓“四个能力”建设,牢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即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