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依法打击造谣者
■夏 阳
6月29日、30日,针对近期我市风传的两条谣言,本报除了辟谣之外,还刊发评论文章,痛斥造谣者,呼吁广大崇法诚信的公民坚决抵制谣言、主动辟谣。目前,谣言虽已平息,但依法打击造谣者,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守护社会稳定,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细数近年发生在我国、我市的几起造谣事件,其影响之恶劣,后果之严重,发人深省。
2011年,温州发生“7·23甬温线动车事故”,正在全国上下调集各种力量进行救援、处理善后事宜时,一则谣言疯狂传播,称原铁道部向事故中的外籍遇难旅客支付3000万欧元高额赔偿金,该信息被转发1.1万次,评论3300余次,引发大量网民对国家机关公信力的质疑,影响恶劣。
2014年4月17日,造谣者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被法院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通过媒体报道,秦志晖还曾一手炮制“张海迪具有德国国籍”、“杨澜向希望工程虚假捐赠”等谣言,诋毁公众人物。一个只有高中学历的人,依靠微博等网络媒体能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足以证明造谣者的可恨。
2014年,国家重拳打击网络造谣,像秦志晖这样的一批“造谣大V”纷纷落网,一时大快人心。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网络造谣并没有消失,但凡有较大事件、敏感时期,总有造谣者蠢蠢欲动,给社会添乱、给政府抹黑,以满足其不可告人的目的,瑞安也未能幸免。
2014年8月5日,网上出现“塘下塘川街发生暴恐案,造成9死2伤”的谣言。我市警方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辟谣信息,并依法对散布谣言的朱某和郑某均处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郑某交代,其传播谣言的动机,竟然只是“赚点人气”。
今年5月9日,我市清莲小区王芙蓉一家发生管道燃气爆炸事故,正当全城爱心涌动、捐款救助之时,又有谣言出现,称红十字会要将剩余捐款划走。市红十字会迅速辟谣以正视听,但目前这条谣言的出处,仍不得而知。
国以民为本,民无信不立。谣言的传播扩散,损害的是政府公信力,破坏的是社会安定和谐的氛围,千万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在国家重拳打击网络造谣的同时,我市也应坚决依法打击造谣者,必须让造谣者心中有畏,而不是毫无顾忌。建议公安部门提高侦查技术水平,任凭造谣者手段多高、隐藏多深,都能将其揪出水面,接受法律的严惩。同时,各部门单位、媒体应建立更加完善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公布信息,尽快辟谣,让谣言无处藏身;普通市民要不信谣、不传谣,让谣言无处可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