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和验审工作于今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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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和年度验审工作又将开始,我们的微服务平台也是被相关话题频频刷屏,现将微粉关注的几个问题梳理回答如下。
一、月缴存额调整工作
(一)时间安排:第一批是2015年7月1日至15日受理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数调整;第二批是2015年8月1日至15日受理企业及其他单位的基数调整。
(二)计算公式: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缴存比例+职工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存比例。2014年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2014年1-12月份工资总额÷12;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最高各按12%执行。
(三)额度规定:计算后,职工本人的2014年月平均工资如低于2976元(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59.67元的60%的进元计算值)的,按2976元计算;如高于14880元(2014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59.67元的3倍的进元计算值)的,按14880元计算。
调整后,职工月缴存额下限为716元(低门槛进入的企业下限为298元),上限为3572元。
(四)受理方式:建议单位正常缴存人数在30人以下的,采取纸制基数调整表格录入法,经办人可到公积金办事大厅领取《基数调整清册》;单位正常缴存人数在30人以上的,采取EXCEL电子表格导入法,经办人可携带U 盘到公积金办事大厅拷取单位基数调整excel电子表。还有,要记得携带单位公章哦。
二、年度验审工作
(一)时间安排: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建议与月缴存额调整工作一并开展。
(二)验审对象和内容:验审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验审内容为单位及职工是否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验审需提供的资料:
1.《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报告书》(2014年度);
2.《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2014年度劳动情况(职工人数、工资)证明。
三、补充说明
详情可登陆瑞安分中心网站www.ragjj.com政策法规栏查阅相关文件,主要包括《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瑞公积金〔2015〕13号)、《关于认真做好瑞安市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验审工作的通知》(瑞公积金〔2015〕14号)和《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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