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住 不能租 不能拆 坏了还要修
文保点的老房子成烫手山芋
市文保所:若出现重大损坏将给予抢救性修缮
■记者 贾洁楠
家有一间民国时期的老房子,还被划为了市级文物保护点,这本应是一件光荣的事情。然而,家住塘下镇沙河村的网友“frank”却因为家里的老宅而烦恼不已。因为成了文物的老宅,却不能住、不能租、不能拆,坏了还要自己掏钱修,这到底是闹哪样呀?
市文物保护点潘庆魁宅外景
受保护的老宅反成负担
网友“frank”家有一间民国时期建的老房子,几年前被市政府划为市级文物保护点。“这几年房子不让拆、不让装修、不让出租,如果出现老化还得自己出资修缮,这么多年了也没有收到过任何补贴。”该网友在《瑞网议事厅》上发帖询问有关部门:已经列入文物保护点的房子可否从名单中去除?(问题编号:19980)
该网友郁闷地说,原本他想将老房子拆了建新房,改善居住条件,但不被允许。他还认为老房子修缮需要很大的投入,对房主来说是一个不小的经济负担,这本该由政府部门全额补助的。
文保老房又破又旧很尴尬
根据网友提供的具体地址,记者找到了这间位于塘下镇沙河村沙河路二巷10号的老宅。该房屋位于一座老式庭院内,庭院院门古色古香,两侧连着石质围墙,院门顶端有几层门檐,瓦间还长出了绿草,门台上方石质匾额的字迹因年久已看不清楚。
从院门走进去,里面有一大块空地,有些地方因连日雨天有些积水。空地中间有一条石子路,径直通向一排两层木质房屋。这一字排开的9间房屋是沙河村沙河路二巷2号至10号,其中10号便是网友“frank”所有。
记者跟随2号房主进入屋内,房屋里间的地上堆着不少木板、纸板等杂物。据介绍,原先这几间房子租给七八名新瑞安人,但约一个月前村里不允许这些房屋出租,并要求租客尽快搬出去。至于是为什么不让出租,她也不知道。
“房子房龄已有80多年,太破旧了,自己没法住。即使出租,租金也很低。这些房子都是木质结构,万一出了什么意外,谁也担不起责任。”房主表示这几间老房已然成为她的烫手山芋。
我市文保维修资金难以全面覆盖
市文广新局相关工作人员解答网友提问时表示,市文物保护点是不能擅自取消的。经市文保所调查核实,该建筑为瑞安市第一批文物保护点——潘庆魁宅。
那潘庆魁宅为何近期才被要求不允许租给他人?市文保所所长陈奇说,因为文保建筑的所有权还是房主,因此房屋在一般情况下是允许出租的,而该老宅近期被要求停止出租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陈奇表示,文保单位遵循“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因此,所有人有义务对文物进行修缮。
据了解,《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
“我所已经联系了该网友。我所决定在沙河村沙河路二巷10号房屋出现重大损坏的情况下,帮助抢救修缮。”陈奇坦言,我市共有88处文物保护单位,200余处文物保护点,而每年用于修缮文保建筑的预算仅50万元,并且优先用于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级别较高的文保单位维修,难以顾及全部文保建筑,这确实是市文保所在文保建筑维护、修缮方面面临的困境。
老房里间堆着不少木板、纸板等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