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金融办下属事业单位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全额事业工作人员。
一、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1.男性,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3.具有瑞安市全额事业人员身份,参加工作满2年,近2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育、卫生、计生等系统报考的,须符合服务年限相关规定;
4.具有国家承认的财政金融、财务会计、经济贸易、法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调程序及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地点:市金融办综合科(瑞安金融创新产业园5楼512室,联系电话:65816355)。报名办法:持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填写《瑞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瑞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jrb.ruian.gov.cn/或瑞安人才网http://www.rarc.gov.cn下载),到市金融办综合科报名,接受资格初审。
2.资格审查。市金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机构编制部门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和招考岗位数比例不低于2:1。
3.笔试。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6.选调。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瑞安人才网及选调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的,予以办理选调手续。拟选调人选在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或者其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