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9版: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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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店微消费
不可冲撞法律门槛

    微店微消费

    不可冲撞法律门槛

    ■薛建国

    网络时代,无“微”不生活,可微店微消费在让我们大呼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无尽烦恼:无证经营、无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难以维权等等(详见本报7月14日6版报道)。

    关于微店微消费的一些乱象,其实早已存在,也为不少人所熟知,但这丝毫不影响“微商”的快速生长,因为无数“小人物”通过朋友圈“一夜致富”的故事,产生了强大的示范效应。

    “微商”的勃兴,是因为科技让生活更加便利,但“微商”这种新兴产物也有着正反两面。我们在享受其便捷的同时,也面临着被“三无”、高仿、假冒伪劣商品侵害的风险。这种新兴产物还有一种特殊性,它是在朋友圈发布商品信息,仅依靠图片、文字很难说明质量问题。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的确,诚信不仅是立人之本,更是兴商之基。当附加了个人诚信品质的商品在微信朋友圈迅速传播时,也是卖家个人品格在朋友圈中的传播。我们可以站在道德高地上,要求“微商”把诚信置于最重要位置。可在利益面前,缺少刚性的道德要求能遏制住“微商”的野蛮生长吗?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我们绝对不能放任朋友圈成为“三无”产品或传销的“法外之地”,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还是一个如何监管的问题。

    可以肯定, “微商”的“任性”而为,贻害无穷。这不仅会给整个新兴市场造成不易治愈的“内伤”,而且微信营销无论采取哪种模式,都是建立在“熟人经济”基础上,“杀熟”的营销模式必然会令网络时代人际情感随时面临被“折现”的危险。因此,不管是出于维护“微友”消费权益,还是基于提振消费市场,整治规范微商已成当务之急。

    如何进行整治?“互联网+”时代,“微商”大行其道必须置于法治框架内,这不仅有赖于技术设防,以提醒、预警等方式来警示“微友”,提高人们的安全消费意识,用理性的消费行为来保护自己、维护市场;更要用法治手段规范市场,靠刚性监管来遏制种种乱象,“倒逼”微商守规矩、讲诚信。归根结底,必须赋予消费者充分“用脚投票”的权利,在常态监管和严厉执法的前提下,保证“买卖自由、退换自由”,让“微市场”安全、规范、健康发展。

    相较于传统电商,“微商”具有门槛低、成本省、传播广等优势,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绝佳选择。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微商营销模式无论如何都不能悖逆基本的公序良俗、法律法规。只有把“朋友圈”的信任变成诚信经营的责任,自觉守住经商的道德底线,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用实笃笃的诚信赢得“微友”的认可,“微商”“致富经”才能念得更好,“微营销”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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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有话说 00009 微店微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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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