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整改相关消防安全隐患,继续使用被查封场所
一养老院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本报讯(记者 金邦寅 通讯员 施翊)因未整改相关消防安全隐患,继续使用被查封场所,陶山镇一养老机构负责人金某某(女)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1日。据悉,这也是我市养老行业中首个因此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例。
近日,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局、陶山派出所、陶山镇消防管理站,对陶山镇部分养老机构进行“回访”,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在规定时间整改的养老机构进行当场查封。其中,爱晚亭养老院系无证无照开办的养老机构,租用1幢3层砖混结构的房屋,面积约650平方米,有房间30多个,床位50多张。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养老机构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1至3层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对地板和隔断进行装修,未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
据辖区执法参谋介绍,今年3月份,消防部门曾联合民政部门对该养老院进行消防技术指导。经整改后,打通了一条铁楼梯,完成了电线套管,但木质材料装修并没有整改。随后,市公安消防局依法向该养老机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负责人立即落实整改隐患。
7月16日,执法人员按照法律程序向该养老机构负责人告知了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并在大门口张贴了封条。
昨日,执法人员再次回访复查时,发现该养老院并未整改相关消防安全隐患,私自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遂立案查处。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老人是社会弱势群体,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更是不容忽视,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将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