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金明 记者 陈成成)现如今,快递已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而因此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近一个月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接到多起相关投诉。
6月下旬,市民蔡先生在汀田街道某货运物流公司托运一批价值600元的会议桌至江苏。但是过了两天收到货后发现会议桌出现裂痕,蔡先生要求物流公司赔偿。物流公司以“没有为单子保价,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不可能负全责”为由拒绝赔偿。无奈之下,蔡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系蔡先生了解具体情况。蔡先生说,物流公司工作人员在收费时,未向其说明货物保价赔偿事项。经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教育和调解,物流公司负责人同意全额赔偿货物价款600元。
6月底,市民陈小姐向12315投诉称,通过塘下某物流运输公司托运电冰箱、洗衣机和4个装了衣服的包到重庆,收货时发现洗衣机和电冰箱的外壳破损并被刮花,4个包里面的衣服全被打乱,并被绳子捆绑住。陈小姐和物流公司联系,要求赔偿。但物流公司表示,商品并非是运输过程中损坏,不愿赔偿。经调解,物流运输公司赔偿陈小姐100元。
7月初,市民李先生向12315投诉,他通过塘下某货运物流公司寄了一台机器到安徽,为防止运输途中磕碰损坏机器,特地做了保价。寄到时,发现机器有损坏,要求物流公司赔偿。但该物流公司表示,机器还能运作,并不属于损坏,不赔。经调解,最终,物流公司全额赔偿了李先生的货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邮递贵重物品时,最好选择保价服务,并与快递企业签订保价协议,注明损毁、丢失后赔偿标准。为避免物品被调包,建议寄贵重物品时最好在快递单上详细注明物品名称,并在封口之前拍照留存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