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
正式列入
人大立法规划
一段时间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这回应了前一阵市场上关于‘房地产税还该不该征’的争议,表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这些税法通常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说。
中国于2011年在上海和重庆两地率先试点向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房产税改革上升为房地产税体系建设,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施正文说,此次调整表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下,房地产税迟早是要开征的。改革进程可以推迟,但立法进程不能拖延,立法后并不意味着就会在全国马上开征,但开征前必须做好立法准备。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认为,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重要税种,在地方组织收入和调节财富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开征势在必行。但同时也要看到,未来开征之路会比较漫长,未来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当下的改革难点。
[延伸阅读]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日前经调整后再次公布。调整后的立法规划一、二类项目从原有的68件增至102件。这次一并被补充进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共有7大税法,即房地产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增值税法、资源税法、关税法、船舶吨位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这一举动向外界释放出了我国税收法定进程提速的重要信号。
(据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