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
9月起实现“全省通”
■见习记者 彭丽明
日前,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1日起,浙江省内公积金可实现异地贷款购房。
满足什么条件如何申请?
在人们工作流动性日益增强的当下,新规解决的是省内居民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异地购房之间的矛盾。
根据《通知》,在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用于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贷款,且购房地中心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决定是否准予贷款并通知借款职工。
目前,省内已签订《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合作协议书》的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均适用本办法。据悉,省内包括金华在内的多个城市已在推进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金华此前规定,夫妻一方在金华缴存公积金,另一方在全省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在全市范围内购房,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证明,向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可按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
此外,今年7月,绍兴、台州、舟山、嘉兴、宁波等5市也实行新的异地贷款政策。
瑞安何时可以实施?
根据《通知》,省内各地要尽快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建立异地贷款定期核对检查制度。那么,瑞安何时有望实现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对此,记者采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
据了解,目前温州市尚未收到该办法的正式文件,收到文件后,瑞安会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的统一实施细则开展“新政”。该负责人同时也透露,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例如各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衔接,数据共享,具体操作流程等都还需要进一步的明确,所以市民还需耐心等待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实施细则出台。
对于部分想在杭州置业的市民,“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令他们倍受鼓舞,“一直想去杭州买房,这确实是个好消息!”市民张先生曾多次参与本报杭州看房团活动,他表示如果不久以后可持瑞安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去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那将会大大增加自己买房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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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异地贷款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作,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有合法的购买合同(协议)及其他证明资料,并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五)提供购房地中心认可的担保或抵押;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七)符合购房地中心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