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文严明出租房
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纪律
直指党员干部
带头示范的重要性
2013年8月8日,锦湖街道一房屋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7人死亡。事后,市纪委对因履职不力造成此次事故的街道分管领导、驻村干部及相关部门人员等9名干部进行了追责。
据悉,早在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就曾派出3个消防工作督查组,对15个镇街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督办单下发后一周,督导组进行回访,根据督改情况,市纪委对履职不力者实施集体约谈,被约谈干部承诺整改期限,并在约谈记录上签字确认。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达标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确保消防安全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为广大群众树立榜样、作出表率。
日前,市纪委下发《严明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纪律的通知》,指出全市党员干部在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切实保障攻坚活动顺利推进。
在攻坚活动中,党员干部务必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整治的话和事;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不准为被要求整改的居住出租房房东说情、打招呼;带头整治自有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不准拖整治的后腿。
严明纪律,严肃追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关于在全市开展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活动的通知》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党员干部若存在对自有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不按规定主动整改的;对被要求整改的居住出租房房东说情庇护;对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督改、执法不到位;存在其他影响居住出租房整治行为等情形的,一律由市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予以严肃处理。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朴顺强调,纪委问责,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让各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和规矩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坚守责任,认真履职。为了更好地让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加大对消防工作追责力度。
(记者 孙文静 通讯员 温作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