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6版:百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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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蜇头“缩水”?
原是存储不当
食品应严格按要求储藏,以免变质

    海蜇头“缩水”?

    原是存储不当

    食品应严格按要求储藏,以免变质

    本报讯(通讯员 木敏洁 记者 陈成成)日前,杭州的陈女士向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我市某食品生产企业缺斤短两,欺骗消费者。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今年春节期间陈女士所在的单位发了一箱海蜇头,包装上标明每包海蜇有180克,其中固形物不低于40%,也就是说,海蜇头拆包去水后应至少还有72克,陈女士家有台电子秤,她一称海蜇头,居然只有30克。陈女士查看包装,发现这箱海蜇头产自瑞安某企业,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这箱海蜇头是2015年2月4日生产的,保质期是常温6个月。陈女士拆包是8月7日,会不会因过期导致“失重”呢?陈女士表示,海蜇头吃起来感觉没有异常,由于平时不怎么吃,这5包海蜇头大部分时间都放在冰箱的冷冻格,有时候冰箱里东西放不下,就把海蜇头移到冷藏格。

    执法人员联系了生产企业。经证实,由于海蜇头的成分有90%是水,随着时间推移,本身水分会慢慢流失。陈女士将海蜇头反复冷冻又解冻的行为,更加重了海蜇头的“脱水”。执法人员用电子秤称了一下该企业前几天生产的两包海蜇头,净重都在120克以上。再看包装上标明的储存条件,为“清洁、干燥、阴凉通风处,避免阳光直射,冷藏更佳”。

    当执法人员将调查结果告之陈女士后,她才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存储不当所致。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食品要严格按照要求储藏,避免存储不当导致变质等问题;应在保质期内尽早食用,保质期过后,就算色香味俱在,还是有变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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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 百姓事 00006 海蜇头“缩水”?
原是存储不当
2015-8-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