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瑞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公开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说明:出让地块的具体规划指标详见瑞安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规划条件》(瑞规设字(2015)033号)。
二、出让年限:住宅用地柒拾年,商服用地肆拾年,从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三、出让方式:挂牌出让。本次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对象:
出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应当签订联合竞买协议书。
五、企业登记注册及要求: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瑞安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瑞安市内登记成立由原公司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新公司(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接受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办理新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变更协议》,并由新公司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六、出让起始地价、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16:00。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一次性缴纳,不可他人代缴,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纳有效凭证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竞买保证金交纳收据。
七、项目开工竣工时间及要求:
本宗地建设项目须在2017年6月21日前开工,2020年6月21日前竣工。
开工时间以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实际进场施工为准,竣工时间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不得分期建设。竞得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应向出让人书面申报,对不执行建设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和不能按期开竣工的,将向社会公示,计入诚信档案,出让人并有权限制其参加瑞安市国有土地出让活动。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竣工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期开工或竣工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实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开工、竣工时间方可按实际延误时间顺延。
八、地价款缴纳及要求:
出让地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2015年11月21日前缴纳总额的50%(不含定金),第二期为剩余的50%在2016年4月21日前缴清。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即转为本合同的定金,在全额缴纳最后一期出让价款时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受让人不能按时缴清全部地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的,自滞纳之日起,须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视为受让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地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及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及契税由竞得人承担,并负责向瑞安市有关部门交纳。
九、交付土地:参加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及其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排污、地质、环境等情况,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出让人按现状条件交付土地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愿意承担所有责任。竞得人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出让人按现状条件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在办理交付土地手续后,竞得人方可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和抵押登记。
现场踏勘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5058968899。
十、竞买申请:申请人应于2015年10月19日16:00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①竞买申请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若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④联合竞买协议,协议需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构成,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⑤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⑥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十一、公开出让时间、地点:2015年10月12日9时至2015年10月21日16时,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
十二、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
2015年10月19日16:00前,到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本次公开出让文件。
十三、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瑞安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瑞安市支行
账号:192451010400102831030
联系、咨询电话:0577-65879516,0577-65879525
网址:www.raztb.com
特此公告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8日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地块 名称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用地 功能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建筑面 积(㎡) |
| 安阳街道下沙塘村安置留地D-3-1、 D-3-2地块 | 2015XG018 | 瑞祥新区,安阳路以东,院士路以南、民公路以北 | 2.5321 | 商住 | ≤2.81 | ≤25% | ≤80m | 总建筑面积≤71152(要求商业控制10%内) |
| 地块编号 | 出让用地面积(公顷) | 起始地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2015XG018 | 2.5321 | 66171.36 | 132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