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
为官乱为”整改目标(十二)
市人民检察院
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1.反渎职方面问题;2.反贪污方面问题;3.逃废债案件的查处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反渎职方面,要服务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对惰性执法的查处。
1.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对我市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超越职权履行职责等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对构成渎职犯罪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2.不构成犯罪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职务犯罪预防约谈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局移送相关线索。
3.及早出台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施方案,争取在年内初步建成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对行政行为监督、防止惰性执法的长效机制。
●整改反贪污方面,要强化对村干部违法案件的查处。
1.根据最高检的专项部署,集中力量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2.定期与纪委、审计、农村巡视组、市整治办沟通联系,对涉及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线索重点排查,发现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立案、优先办理。
3.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整改逃废债案件的查处,加强司法监督。
1.及时掌握公安机关侦查“逃废债”案件的进展情况,适时介入和引导侦查。
2.认真研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逮捕、起诉。
3.选取“逃废债”典型案件,通过金融白皮书、预防讲课等形式向社会宣传“逃废债”的法律后果,达到震慑和教育目的,促进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全市金融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