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起,我市实施“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方式改革
“负面清单”外的项目无需审批
本报讯(首席记者 严小章)本月16日起,我市出台的《瑞安市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实施方法(试行)》将开始实施。届时,企业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改项目,只要是不属于“负面清单”上的项目,向相关部门承诺报备即可。
这次改革涉及的范围为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也就是工业企业在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这些项目包括企业在自己的场地内扩建、改建、单纯购置设备等技术改造项目类型。
“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还有一张“负面清单”,即审批目录清单。该“负面清单”由经信、住建、环保、安监、消防、气象等六部门共同制定。“这次改革最大的变化就是清单外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将由原来的审批制改为承诺验收制。”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方法》实施后,“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将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
改革后,“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办理步骤包括项目备案、备案审查、承诺申请、承诺审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对于审批目录清单以外的项目,企业经经信部门备案审查后,可同时向经信、住建、环保、安监、消防、气象等部门办理承诺申请。相关部门在收到企业提交的承诺书等后,分别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承诺受理备案书。企业凭承诺备案受理书开展项目建设。项目竣工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以往‘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开工前需要向住建局办理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而办理这两证前还有很多前置条件。”该负责人说,通过改革之后,“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书就代替了这两证,企业提交承诺书、完成承诺审查后就能开工,至少节省了1个月的时间。
该负责人表示,这一改革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简政放权,促进企业提升投资意愿,加快我市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也有助于缓解土地要素供给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
不过,开展不再审批改革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我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以及验收环节的监督检查。
此外,根据《实施方法(试行)》,对纳入审批目录清单的“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将实行主管部门单独审批制,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单独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其他部门不再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