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日(自2015年10月22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或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地址:杭州天目山路102号 电话:0571-88007090 邮编:310007
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地址:瑞安滨江大道气象防汛大楼8楼 电话:0577-65890726 邮编:325200
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5年10月22日
项目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性质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公顷) | 拟用海期限 |
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船码头 | 瑞安市 海洋与渔业局 | 位于飞云江北岸、西距飞云江大桥约900米 | 公益性 |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 | 透水构筑物 港池 | 0.4647 1.0525 | 4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