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破坏火灾现场
江西籍女子被行政拘留10日
本报讯(记者 金邦寅 通讯员 施翊)日前,因擅自破坏火灾现场,江西籍女子程某某被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10月19日下午,莘塍街道上村经余路一民房突发火灾,造成6间2层民房受损严重。大火被扑灭后,公安消防部门为了查明火灾起因,封闭了火灾现场。
10月20日16时许,程某某明知火灾现场已经封闭,擅自进入封闭的火灾中心现场进行破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勘察,程某某的行为已经造成火灾起火中心部位被破坏,影响了正常的火灾调查工作。
依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对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