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12月25日,是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筹缴费的时间。根据我市相关政策,今年费用为730元/人,其中个人出资230元,市财政出资500元。这段时间,塘下镇海西村报账员郑光荣陆续通知参保人员按时缴费。村里有几户低保户和低收入对象,郑光荣的话让他们吃下了定心丸:“低收入人群个人自筹部分由财政缴纳了,你们不用出一分钱。”
市农办扶贫开发科负责人介绍,为低收入人群全额支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自筹部分,不仅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还能减少因病致贫的现象,体现精准扶贫的目的。
今年,医疗保险减免政策惠及全市92030名低收入群众,减免资金总计2116.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