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屿镇大南社区押头村村民陈徐梅家原本住在一间2层楼的木结构老房子。由于年久失修,一楼木板破损严重,屋顶也出现倾斜。今年,陈家作为市农办救助对象之一,终于将破损多年的老屋整修一新。
“我市山区、半山区存在大量木质结构房屋,且房龄普遍较长,有的房屋破损严重,甚至成了危房。一些群众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修缮破旧房屋。”马屿镇顺泰社区负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的许乙顺介绍。
得益于我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救助政策,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得到很大改善。
市住建局马屿所所长张澄雷介绍,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救助对象分三类补助:一是采用新(改)建、置换等方式的特别困难户(指孤寡老人、军烈属、残疾人贫困户、低保家庭及家庭主要劳动力丧失劳动能力的无房户或危房户),每户补助3万元;二是低保边缘户及其他困难户,每户补助2万元,改造后的房屋面积原则上应在100平方米以内(原拆原建除外);三是采用修缮和租用方式,补助标准最高额为每户1万元。
“有了该政策,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需先将自家的情况上报,住建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核实真实情况,确定为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救助对象后,向村民公示。房屋修缮后,工作人员需现场验收,并填写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救助申请表,根据不同的救助方式补助修房费用。”张澄雷说,危房改造主要通过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方式,从根本上消除了住房安全隐患,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改善了生存环境,是一项给农村困难群众“雪中送炭”的民生工程。
据市住建局统计,今年我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救助对象有97户,救助总金额约13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