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大型鞋企内竟“藏”着20多个小厂
市场监管部门发出首份“集团公司房东”行政约谈书
严厉打击 “厂中厂”现象
■记者 陈成成 通讯员 何建东
10月2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山所就前期“双月”无照整治的排查情况,对辖区内某大型鞋业集团存在“厂中厂”无照现象,对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实施告诫约谈,并出具首份“集团公司房东”行政约谈书。
在我市部分街道,个别大型集团企业的老厂房出租现象较为普遍。但有的出租人根本不核实承租人是否具有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合法证照,为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有的出租人甚至把自己的营业执照拿出来,允许租借厂房的无照经营者“共用”,试图造成只有一个厂家在生产经营且拥有营业执照的“合法”假象,躲避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
据了解,当事企业为我市某大型鞋业集团公司,执法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仓库不仅存放服装,还分别存放食品、机械制品等。经详细检查以及查询才得知,这家大型鞋业集团公司内竟“租”着20多个小厂,分别生产机械产品、服装、食品等。随后,执法人员又现场查看这些“厂中厂”的营业执照,发现有少数几个厂连营业执照也拿不出来,涉嫌无证无照经营。这些集团公司内设“厂中厂”,存在安全管理混乱、隐患较多等现象,有个别业主还自以为在集团公司内设厂,有集团企业的“光环”笼罩,就可以从事无照无证经营,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管。
约谈中,执法人员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执法人员要求生产加工型无照单位(“厂中厂”)立即停止无照经营行为,马上进行安全生产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尤其是其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必须隔离,并协助租赁方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约谈后,限期提供有关公司与租赁企业签订合同名单和租用合同复印件。
据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针对约谈整改情况,责令限期办照,积极疏导登记;对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属于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公司“房东”,将予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