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车管所办理首笔
“三证合一”机动车登记业务
本报讯(通讯员 林抗 记者 李心如)“今天一大早办完‘三证合一’,下午去车管所办理车辆登记业务时就用上了。”日前,在市车管所业务大厅内,瑞安市塘下万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顺利办理了车辆登记业务。据了解,这是我市“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车管所受理的首笔相关业务。
根据国家规定,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三证合为一证,简称“三证合一”。“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除了有注册号外,还加载了组织机构代码号和税务登记号。
据了解,“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变了传统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材料受理模式,由一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各部门联动审批、核发一个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营业执照注册号的是“一证一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统一为18的社会信用代码,实现登记环节“一照一码”。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企业未换发的证照在办理车管业务时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原发证照不再有效,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方可办理相关业务。”市车管所副所长朱秀霞介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