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洗面奶、润肤霜脸上红肿、瘙痒
她戴着口罩来投诉
本报讯(通讯员 蔡超凡 记者 陈成成)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有时“美”也是有风险的。近日,市市场监管部门就受理了一起消费纠纷。
日前,一位戴着口罩的女士来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屿所。这位姓林的女士告诉执法人员,前几天她在马屿镇前街一化妆品专柜,花462元购买了一套某品牌化妆品,当晚使用了洗面奶、润肤霜,第二天面部就出现了红肿、瘙痒等过敏现象。
林女士认为是化妆品质量有问题,到化妆品店要求退货、退款。化妆品店负责人称,该品牌化妆品为药妆,林女士面部的红肿、瘙痒现象是化妆品排毒功效所致,过几天就会痊愈,且该化妆品已使用,不能退货。
执法人员与该店负责人沟通后,核查了店方提供的该品牌化妆品厂方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以及该批次化妆品的检验报告,均无误。店家表示,该品牌化妆品本身并没有存在相关质量问题,且其他购买者没出现过敏现象,若满足林女士的退货、退款要求,肯定会影响化妆品店的名誉和口碑。现场调解陷入了僵局。
翌日,执法人员召集双方再次调解,最终双方愿意各让一步,店家同意免费为林女士做面部美容护理,治愈过敏现象,直至林女士满意,另外为林女士更换其他符合其肤质的化妆品。林女士对此调解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每个人对于化妆品的敏感程度都不同,在换季或者更换新的化妆品时,最好先在手腕、耳后等部位进行测试,如若未出现过敏现象才可以购买使用,切不可图方便只听商家的一面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