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吸引外资新政
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最高奖20万元
本报讯(首席记者 严小章 通讯员 缪寒冰)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最高奖励20万元,三大主导产业民营企业与境外企业进行合资、合作最高奖励中方企业20万元……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吸引外资政策新鲜出炉。
据市商务局统计,截至9月底,全市历年累计批准三资企业303家,总投资155602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8841万美元,合同外资13546万美元。
据悉,我市鼓励外资投向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按年度外资到资额分1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四档,分别奖励实施单位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我市还对汽摩配、机械电子、高分子合成材料三大主导产业的民营企业与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导向的境外企业进行合资、合作的,在外资全部到账年度,按外资总额分100万美元、3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四档,分别奖励中方企业业主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同时,我市还对市外服务贸易企业落户瑞安,且年度离岸服务贸易执行额达50万美元的,奖励5万元;对世界500强或国际知名龙头企业投资项目和新批注册资本中外资达500万美元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外资全部到账年度,奖励项目实施单位10万元;对全市新获“浙江省百强外商投资企业”“浙江省外商投资亩产效益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奖励10万元。
此外,我市还对世界500强或国际知名龙头企业投资项目和用地集约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土地供应方面优先给予安排,并且地价可按政策规定的最低价给予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