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碎石被车碾压,飞出的碎片击中一男子头部并致其死亡
事故责任尚未认定,相关部门正抓紧处理
■记者 缪星象
本月21日上午,湖岭男子林某某骑着摩托车带妻子回家,不幸遭遇飞来横祸:一辆工程车驶过,轮胎下的碎石飞溅而出,隔着五六米远,击中他的头部,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发至今,家属不愿将遗体送往殡仪馆,要求有关部门给个说法。记者了解到,目前交警部门已就事故定性、责任认定等问题交由上级部门确认。
隔着五六米,石块碎片击中头部
事发地点位于湖岭镇岩松线花草垟段。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见一条宽约6米的沿河公路,一侧是堆满碎石的山坡,另一侧是河滩,远处还停着几辆工程车。
王女士是死者林某某的妻子。据她介绍,21日上午10时许,她和丈夫一起从湖岭镇上回鹿木老家。当时丈夫骑着一辆摩托车,她坐在后座,两个人都没戴安全帽。当摩托车行驶到事发路段时,他们看到这里正在施工,路对面开来一辆工程车。“丈夫把车停在路边,想让工程车先过。”王女士在现场向记者演示事发时,摩托车和工程车所处的位置,按照王女士的说法,工程车的位置在她丈夫右前方,距离五六米远。
“突然砰的一声,我听到好像有什么东西炸了,然后我丈夫就倒在地上。”王女士说,她当时一下子吓懵了,丈夫头上流血,额头附近嵌进一块大拇指大小的石块。她当时不明白是什么原因,只是大喊救命。工地附近有人赶来,拨打了120。十几分钟后救护车赶来,但丈夫还是因抢救无效身亡。
王女士表示,当时地上有很多碎石,她看到工程车开来时压得地上石子直跳,这块击中丈夫头部的碎石块,应该是被这辆工程碾飞的,只是没有想到这么巧,离得这么远打中了头,真是飞来横祸。
家属拦路“讨说法”引发交通堵塞
据死者林某某的姐夫邱先生介绍,林某某今年43岁,是鹿木社区缸窑村人。王女士老家在江西,两人有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儿子。夫妻俩平时租住在湖岭镇上,林某某做裁缝,王女士没有工作,家庭条件比较差。事情发生后,夫妻双方的亲属从各地赶来,对于这场飞来横祸唏嘘不已。
这件事应如何认定?家属能否获得赔偿?事发当日下午,家属们没有将死者的遗体送往殡仪馆,而是在事发地点搭了一间棚屋,将遗体暂时安置于此。23日下午,死者家属在事发路段拦路约6个小时,引发当地交通堵塞;24日死者家属又抬着死者遗像来到湖岭镇里讨要说法,办公秩序受到影响。
“好端端的一个人没了,我们不知道该找谁问,就是希望讨个说法。”王女士说,丈夫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全家生计都成问题,她希望能够获得赔偿,以供儿子将来生活,并要求解决住房问题。
事故少见,责任尚未认定
“前来处理的交警说,从警20多年,这样离奇的事故还是第一次见到。”记者从湖岭镇调解这起事故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事故过程是一辆工程车在行驶中碾飞碎石,击中林某某头部,林某某经抢救无效在湖岭镇中心卫生院死亡。事故发生后,湖岭镇和鹿木社区工作人员马上到场了解情况、安抚家属;市交警大队和湖岭交警中队人员到场进行事故处理。但是该事故实属罕见,在事故认定上还需和温州一级交警部门衔接,目前责任认定尚未明确。
据了解,11月23日上午、23日晚、24日、25日,湖岭镇连续召开会议,由市交警大队、市安监部门、湖岭派出所、相关村、责任人、死者家属参加,会商事故善后事宜、谈话了解事故双方的基本情况,商讨如何落实相关责任,并向双方言明相关法律责任等。
出于人道主义考虑,24日,由当地村干部出面给死者家属送去2万元生活费用。针对死者家属的过激行为,湖岭镇和公安机关都作了相关的安抚工作,并要求有关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得出责任认定结果,以便启动调解等相关程序。
[律师说法]
事属意外,
工程车一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两车没有接触,碎石飞溅伤人,这样的事情谁应担责?浙江瑞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肖成飞表示:如果摩托车驾驶员在路上正常行驶,工程车也是正常行驶,两车未发生碰撞,且均无过错,路面石子被工程车车轮碾压溅起,致人死亡,这应该属于交通意外事故。
肖成飞认为,此事故中,工程车、该段公路管理公司均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其中,工程车虽然没有过错,但客观上是其碾压导致了石子跳起砸死受害者,本着民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受害者家属可以要求工程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如果摩托车驾驶员自身未戴安全帽或无证驾驶,则对方的责任可以相应减轻。
其次,作为石子掉落的源头,如果有证据表明洒漏的石子是因为装载货车违反了货运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从而造成石子洒漏,同样难以脱逃相应的民事补偿责任。